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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 工作进展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70276号代_济南活动公司

发布于:2019-06-02 21:42作者:济南会议会务公司

  食安工程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程,需要社会各方持续关注、予以推进。作为食品药品监管方,我们担负重要职责,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不懈努力的重任,义不容辞。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下一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认真抓好落实,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打建创”并举,“放管服”结合,全面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努力建设“食安济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1年,我局成立投诉举报中心,并将投诉举报受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和窗口工作来抓。至2013年,投诉举报受理数量年平均在6000件左右。2013年底机构改革、职能合并后,投诉举报数量激增。2014年,济南会务公司,全年投诉举报受理数量为9158件,2015年增长至19750件,2016年达21620件。在罚没款数额上,2014年,全市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罚没款达到661.08万元,2015年,罚没款数额达到1974.92万元,2016年,这一数字增至3384.2万元。数字的提升,表明目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仍处在高发期、频发期的历史阶段,坚持严厉处罚、以打开路仍是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工作内容。

  近年来,我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积极防控行业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推进共建共治,着力强化宣传教育,构建了管、控、打、建、强“五位一体”的“食安工程”,并将“食安工程”的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通过深入开展管、控、打、建、强“五位一体”的“食安工程”,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1612月我市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验收,今年629日我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标志着“食安工程”取得重大成果,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迈入全新阶段。

  (一)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创建工作。市食安办在认真总结前段工作基础上,代市政府起草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提出重点建立健全七项机制:一是组织管理机制。完善市政府为主导、各县区(高新区)为主体、乡镇(街道)为基础的创建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形成各级政府定期研究、推进、调度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兑现奖惩机制。二是经费保障机制。建立长期的食品安全投入保障机制,保证示范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各级财政要将食品安全监管、基层监管机构建设、检验检测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投入增长机制。三是创新监管机制。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化监管,全面推进“透明工厂”和“阳光厨房”工程,推动移动执法平台建设。四是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多部门部门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可追溯、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五是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组织监督作用。六是督导考核机制。对创建工作建立政府定期调度、部门对口督导的推进工作机制。严格创建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连续两次督导检查成绩末位的县区政府负责人实行约谈。七是表彰激励机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奖励办法,按照让实干者得实惠的要求,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推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2013年底,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局整合了原市食安办、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的食品监管职能,济南会议策划公司,完成了机构组建、职能整合、人员划转、内设机构调整等工作,新组建成立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自2014年120日起正式履行各项新的监管职能。2014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条主线,加强与各环节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动落实“四有两责”,着力增强监管能力,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实施最严格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在案件查办范围上,注重突破传统领域,加大对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责任追溯上,着力建设溯源机制,对我市范围的问题食品药品上下游领域,坚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我市之外的涉案主体,及时通报当地监管部门,确保将问题食品药品一网打尽、将责任主体一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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